扎实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迈出新步伐
□ 中央社会工作部部长 吴汉圣
行业协会商会是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桥梁纽带,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是党的社会工作的重要对象。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对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集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行业协会商会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待,为新时代新征程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了顶层设计和行动指南。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准确把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坚决抓好《意见》贯彻落实,不断开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新局面。
深刻认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初步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制度机制不断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当前,我国正处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意见》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根本遵循,围绕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改什么”“怎么改”等重大问题作出一系列部署安排,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重要现实意义。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突出抓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增强党对各类各级社会组织的领导;不能因为脱钩使行业协会商会党建管理出现真空,必须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紧紧抓在手上。行业协会商会作为新兴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遍存在人员流动快、党员人数少、党建基础弱、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突出问题,亟待在深化改革中更加坚决有力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意见》对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等提出一系列要求,有利于把党的创新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到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确保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有利于完善党对行业协会商会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拓展新兴领域党建的有效方式,推动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切实转化为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优势和治理效能;有利于教育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从业人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要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理清政府、社会、市场三者关系,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行业协会商会与经济建设密切相关,在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和企业微观运行之间发挥着重要桥梁纽带作用,但其存在的结构布局不够科学合理、功能作用发挥参差不齐、管理制度机制相对滞后等问题,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相适应。《意见》对完善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调整优化结构布局、积极发挥功能作用等提出一系列要求,有利于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优势,助推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开放合作;有利于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改革,进一步厘清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理清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关系,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有利于维护行业发展秩序,整治“内卷式”竞争,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加强综合监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运行。行业协会商会具有经济和社会双重属性,社会动员面广、关注度高、影响力大,但因组织结构较为松散、成员来源较为复杂,容易出现无序扩张、非法牟利、内部治理混乱等问题。《意见》对既注重积极培育发展又注重严格监督管理、完善综合治理体系、优化发展环境等提出一系列要求,有利于用好管与放的辩证法,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规范运行、转型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行业协会商会领域各类风险,持续营造活力与秩序相统一、发展与安全相统筹的良好局面;有利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动员、链接资源优势,引导广大会员和行业从业人员履行社会责任,凝聚服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志愿服务等工作,增进社会福祉,助力社会安定。
准确把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
《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提出5个方面、18项改革措施,既有对前期已部署改革任务的深化拓展,也有根据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我们要准确理解把握、坚决有力落实、稳妥有序推进,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政治引领,加强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全面领导。这是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根本保证,我们必须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要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加快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有效协同的党建工作格局,优化完善“两新”工委运行机制,落实好省、市、县级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一般由本级“两新”工委直接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管行业也要管党建”工作机制,统筹推动各行业管理部门结合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协同抓党建工作,压紧压实各部门齐抓共管工作责任。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化拓展“两个覆盖”,健全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发挥作用机制,强化引领发展的政治责任,加强对重大事项的政治把关,持续提升行业协会商会党建质量。加强换届规范和负责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理事会按期换届和负责人到龄督促提醒机制,推动理事会“到届即换”、负责人“到龄即退”,加强负责人人选审核和监督管理。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纵深推进行业协会商会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下大力气开展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顿,建立健全贯通协同的监督体系,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规违纪行为,深化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突出综合治理,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这是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关键任务,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把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完善综合治理体系作为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要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综合监管的管理体制,巩固拓展脱钩改革成果,强化管理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深化政府监管改革,抓紧明确直接登记和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的行业管理部门,强化行业管理部门职责履行,补足补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服务短板弱项,建立登记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实施分类监管,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效能。深化社会监督改革,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鼓励支持新闻媒体、人民群众、会员对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不实信息、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管理运行提高透明度、增强公信力。深化依法自治改革,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以章程为统领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规范机构设立管理和业务活动开展,全面加强资产财务管理,按照“六不得”要求从严管理设立企业,守好非营利底线红线。
强化功能作用,调整优化行业协会商会结构布局。这是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着力方向,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把发挥功能作用作为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系统优化结构布局,坚持“有减有增、控量提质”的思路和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通过优化整合、加快退出、培育发展、依法设立等方式,分层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优布局、调结构、控规模、提质量。更好规范行业发展,指导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和自律约束机制,引导企业自觉抵制“内卷式”竞争,依法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提升行业诚信建设水平,强化调解纠纷功能,维护好行业发展秩序。强化拓展服务功能,支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促进行业发展与国家发展战略同频共振,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及时反映会员和行业合理诉求,推进行业先进标准体系建设和资源优化配置,更好服务行业、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特别是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国际标准、国际规则制定,促进国际经贸对话和供采对接,引导和推动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以及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加大培育扶持,营造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良好环境。这是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我们必须始终坚持聚焦激发内在活力、增强发展动力,不断优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外部环境。要加大政策支持,推动各有关方面围绕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社会力量支持、转移或者委托有关职能事项、人民建议征集、共享信息数据等方面,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扶持政策措施,不断提振行业协会商会从业人员干事创业信心。强化人才支撑,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力度,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促进行业协会商会人才引得进、育得强、留得住、用得好。加强示范带动,加强联合性、综合性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发挥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资源共享、实现互促共进,营造认同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
确保深化改革“关键一招”成为推动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的“真招实招”
出台《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行业协会商会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正确政绩观,增强改革本领,凝聚智慧力量,全力以赴把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行动纲领、工作蓝图一步一个脚印变为现实,确保深化改革“关键一招”成为推动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的“真招实招”。
坚持稳中求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稳中求进、积极作为,就是大方向要稳,方针政策要稳,战略部署要稳,在守住根基、稳住阵脚的基础上积极进取,不停步、能快则快,争取最好结果。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涉及面广、头绪多、任务重,必须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确保改革蹄疾步稳、有力有序推进。要夯实“稳”的基础,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着力把思想认识统一起来,把时序节奏谋划明确,把制度规矩补强扎牢,把治理体系搭建完善,把基层党组织建强建好,尤其是对一些脱钩改革积弊要区分轻重缓急、做好充分调研论证,对一些重大改革任务要坚持试点先行、守好风险底线,对一些重要政策举措要凝聚思想认同、周密部署推进。激发“进”的动能,在强党建、正行风、促转型、调结构等方面统筹兼顾、积极进取,找准“小切口”攻难点疏堵点,实践急需的制度规则要抓紧制定完善,具备基础条件的地方和部门要鼓励试点探路,治理规范、作用明显的行业协会商会要支持引领示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乱象问题要坚决纠治整顿,用啃硬骨头的精神推动进一步深化改革。
增强系统观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是个系统工程,必须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把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统一起来,支持地方、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把握好工作的全局性、理解好矛盾的特殊性、运用好策略的灵活性,因地制宜、因业制宜创造性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探索。把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协调起来,聚焦重要领域、重要任务、重要试点,紧扣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节点,抓住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跃升。把长期愿景和短期成效衔接起来,在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制度规则建设、完善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布局结构调整优化、提升转型发展能力等方面,既保持战略定力、久久为功,又接续实现阶段目标,积小胜为大胜。把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贯通起来,积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同时注重打造政策制定、执行、反馈的闭环,不断提升行业协会商会管理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狠抓责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抓落实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防止任务落空。确保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地,必须进一步构建责任清晰、条块结合、环环相扣的改革推进机制。要按照《意见》要求,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组织领导责任,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细化实化相关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时限要求、监督保障等要素,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持续跟踪问效。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沟通会商、督促落实等功能,推动各有关部门按职能认真落实分工事项,加强政策协同和工作联动。扛牢各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牵头抓落实责任,加强指导督促和宣传引导,推动《意见》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不断优化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环境,扎实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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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
□ 董志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小企业能办大事”。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十五五”规划纲要强调,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窗口期。深刻把握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理论基础与现实依据,厘清新阶段的机遇与挑战,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对夯实中国式现代化根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理论基础与现实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国家发展全局,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事关国家发展全局和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也是应对时代变局的必然选择。
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新时代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创新为本质特征,聚焦细分领域与核心技术,在关键环节持续实现突破,不断强化创新驱动能力;立足产业链关键节点,强化产业与区域专业化分工协作,促进产业体系协同高效运行;依托技术进步和工艺优化推动资源节约与减碳降污,并在新能源、绿色低碳等领域持续布局,加快绿色发展方式形成;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在更高水平开放中拓展发展空间;通过梯度培育促进更多中小企业平等获得生产要素与市场机会,使发展成果更加广泛惠及各类主体。
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随着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持续显现,科技进步和产业分工不断深化,生产活动呈现出高度专业化、精细化的发展趋势。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是在准确把握新时代我国发展特征的基础上,对生产力发展客观规律的自觉运用。专精特新企业在高端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等关键领域集中布局资源并形成技术优势,不仅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也将加快推动新质生产力培育。随着生产力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演进,生产关系也需要相应优化调整。构建专精特新发展机制,本质上是通过完善产权保护、公平竞争、要素市场化配置等制度安排,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推动生产力实现新的跃升。
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是稳就业、保民生、促创新的重要基础,遍布全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则是其中最具活力、最具潜力的创新主体。截至2025年底,我国已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14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1.76万家,成为突破“卡脖子”技术和推动产业体系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重要力量,为超大规模人口的现代化筑牢物质技术基础。从社会效益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创造就业岗位、提升劳动者技能、增加居民收入,将人口规模优势转化为人力资本优势,在发展中促进公平与效率相统一,推动实现共同富裕;从供给层面看,专精特新企业往往深耕细分市场、聚焦关键技术、坚守实业主业,推动供给体系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提供坚实保障;从发展方式看,我国已在绿色低碳技术领域培育了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充分发挥其在工艺优化、节能降耗、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的优势,带动上下游协同降碳减污,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夯实绿色基础;从国际环境看,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在海外进行专利布局,增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性。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是应对大国科技博弈、掌握发展主动权的战略安排,为在更高水平开放中实现和平与发展提供支撑。
“十五五”时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新机遇与新挑战
“十五五”时期,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将加速演进,同时,我国经济发展环境更趋复杂,外部不确定性明显增多。企业处在新一轮产业分工与深度调整的重要阶段,既面临更高水平竞争,也迎来更大成长空间。创新能力、要素配置、市场空间和制度环境等重要条件,在新时期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带来新机遇与新挑战。
在创新能力方面,云平台、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技术加快普及,中小企业获取算力、算法、数据等关键要素的成本有所下降,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科技创新活动的门槛。产业发展的规模经济和网络效应更加显著,对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能力与要素整合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此外,我国创新链条中的中试验证和熟化应用等环节仍存在短板,制约前沿技术由“可行”向“可用”“可规模化”转化,创新要素集聚与转化效率仍有待提高。
在要素配置方面,资本供给与企业资金需求之间错配依然显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研发投入高、技术不确定性强、回报周期长等特征,对耐心资本、长期资本有较高需求。近年来,科技金融、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服务不断完善,但金融市场“短期偏好”与企业创新“长期回报”之间的矛盾仍未缓解。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与信息不对称,使中小企业在早期发展阶段难以形成有效定价机制,融资约束仍然突出。高端人才、数据要素等创新要素的流动仍面临制度性壁垒,要素配置的市场化程度亟待提升。
在市场方面,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加快布局,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但也提高了进入门槛。随着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等前沿领域技术攻关需求持续上升,产业链关键环节呈现出更强的专业化与集中化特征,使中小企业有机会在细分领域发挥比较优势。然而,关键环节的标准制定、平台构建和前沿技术往往由产业头部企业主导。中小企业虽在细分产品、单点技术方面具备优势,但在接入高端应用场景、嵌入产业链关键节点等方面仍面临约束,企业的进入机会难以转化为市场竞争力。
在制度环境方面,政策体系的系统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有待提升。当前,新领域新赛道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定参与、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安排仍需完善,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仍面临隐性约束。政策供给分散与制度衔接不畅等问题,可能导致资源重复投入与关键环节供给不足并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配置效率,难以适应企业规模扩张与差异化发展的需要。
构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的路径选择
“十五五”时期是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应构建系统化、长效化、制度化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释放企业发展潜力。
完善技术转化与产业应用机制。构建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数字能力公共服务体系。针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中普遍存在的技术门槛高、专业人才缺等现实难题,围绕工艺优化、设备运维等典型应用场景,开发适配中小企业特点的“小快轻准”型数字化产品与解决方案,使中小企业低成本完成数字技术、智能技术在生产环节的应用部署,将有限资源聚焦自身专业领域的深耕与突破,助力企业抢抓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发展机遇。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协同机制。专精特新企业多处于产业链中间环节,其技术突破和发展壮大离不开龙头企业的需求牵引和生态赋能。特别是在关键材料、基础零部件、工业软件和专用装备等领域,推动大型国企、行业领军企业开放供应链资源、应用场景和技术标准;鼓励科技领军企业与专精特新企业共建创新联合体,实现产业链上下游联合攻关,使中小企业能够通过外部协作获取关键能力,降低创新活动的组织成本,避免同质化竞争与资源浪费。打通技术从实验室到产业端的转化链条。完善中试熟化平台、工程化验证平台和共性技术平台,形成覆盖研发、验证与应用的连续转化机制;深化产学研融合、落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将优质科技成果高效向企业转化,围绕产业需求形成持续技术供给,使不同主体在创新链条中的功能实现有效衔接。
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要素保障体系。构建覆盖种子期、成长期和扩张期的接续性融资体系。对初创期企业,要强化种子资本、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支持;对成长期企业,要增强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订单融资、供应链金融等工具适配性;对扩张期企业,要更好发挥并购重组、股权融资和资本市场作用。通过不同金融工具形成接续配合,使企业跨越由技术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过程中的资金门槛。推动金融机构完善面向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评价与定价机制,提高对技术价值和发展潜力的识别能力,增强资金配置与企业成长之间的匹配度。引导长期资本与耐心资本向关键技术领域集聚,为产业升级和未来竞争布局。发挥政府投资、国有资本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聚焦关键领域长期投资;完善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的评价考核机制,适当延长考核周期,弱化短期回报压力,引导更多资金投向研发强度高、技术壁垒深、成长周期长的专精特新企业。促进高端人才、数据要素等关键资源有序流动与高效配置。要素配置不仅包括资本,还涉及人才、数据、技术成果等创新要素。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工程中心,推动科研人员在企业与机构之间双向流动,缓解中小企业高端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困境;推动数据、算力、算法等新型生产要素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继续降低企业获取关键创新要素的成本;加快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流转机制,使专精特新企业能够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可量化的资产价值,拓宽创新融资渠道。
提升嵌入产业体系与参与规则制定能力。依托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形成统一规则、统一标准和统一认证体系,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隐性门槛和重复认证,使中小企业能够凭质量、技术和服务在更大范围参与竞争,将专业能力转化为市场份额。完善应用场景开放机制,依托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项目和行业龙头企业,建立常态化测试验证与首试首用平台,在智能制造、工业软件、关键零部件等领域形成持续场景供给,使企业在真实生产环境中完成产品验证、工艺优化与迭代升级,加快技术成果的生产力转化。强化产业链协同对接机制,推动行业领军企业、产业链核心企业发布关键技术需求清单和采购目录,建立供需对接平台,使中小企业能够围绕具体需求参与配套生产与产品供给,提升其进入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可行性。提升中小企业参与行业规则形成的渠道,支持其参与标准制定、检测认证和技术规范建设,在细分领域形成可识别、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标准和质量体系,提高其在市场中的议价能力和规则影响力,使中小企业逐步从“链条中的配套者”成长为细分领域的规则参与者和价值塑造者。通过统一大市场建设、场景供给、产业链嵌入和规则参与,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局部优势转化为可持续的市场竞争力。
健全系统完备、稳定可预期的政策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审查和市场准入等基础性制度安排,形成统一、公平、透明的市场规则,保障专精特新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使企业能够在稳定预期下开展长期技术投入与专业化发展。完善梯度培育与差异化支持机制。紧扣“建立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的要求,健全从创新型中小企业到专精特新企业,再到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全链条梯度培育体系。提升认定标准、政策支持与服务供给之间的衔接性,摒弃“大水漫灌”,实现政策资源精准滴灌、靶向赋能,使不同发展阶段企业能够获得匹配的制度支持。推动政策供给由分散实施向协同运行转变,整合科技、产业、财政和金融等政策工具。提高制度与政策供给的整体性与一致性,降低企业获取政策与资源的制度成本,减少政策碎片化带来的资源配置扭曲,助力企业稳步成长、梯次跃升。规范涉企执法与监管行为,完善清单化、标准化的监管机制,减少不必要干预,稳定制度执行预期;健全中小企业账款支付保障制度,强化合同履约约束与责任机制,降低企业经营的制度性风险。通过规则清晰、协同高效和执行稳定的制度安排,使企业能够将资源集中于技术研发与市场拓展。
(作者系北京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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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读书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 王杰
读书,是个人成长进步的重要阶梯,是民族精神发育的重要源泉,是人类文明传承的重要载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读书可以让人保持思想活力,让人得到智慧启发,让人滋养浩然之气”,并倡导将读书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在全民阅读蔚然成风、《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施行的当下,深入探讨让读书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对于涵养个人精神、建设书香社会、增强全民族精神力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通过阅读,人们从中汲取古今中外的智慧养分,在物质日益丰裕的今天,有助于摆脱浮躁、迷茫的精神状态。读书是提升人格境界的路径,让人们明事理、知敬畏、守底线,塑造高尚的道德情操与人格品行。读书从来不是为了眼前的功利、一时的用处,不是为了应付考试、升官发财、获取名利、装饰门面,读书最宝贵的价值在于精神的丰盈、人格的完善与生命的升华。阅读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人的气质、格局与眼界,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赋予我们洞察世事的智慧、应对挑战的底气、安顿心灵的宁静与终身成长的能力,让人懂得敬畏、责任与担当,在人生路上有方向、有力量、有底气,成为一个有修养、有情怀、有格局、有担当的人。读书是应对人生风雨的底气,人们在书籍中获得力量、启迪思考,让内心变得从容笃定,无论身处顺境逆境,都能守住本心、行稳致远。
读书要读经典,经典是智慧瑰宝,是人类文明的结晶。阅读经典、亲近经典,摒弃畏难心态,遵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认知规律。先从经典解读类、通俗阐释类读本入手,把握核心思想、经典名句,再逐步深入原文,读懂文字背后的道理,而非纠结于文字考据。立足现实需求,坚持知行合一、经世致用。中华经典从来不是束之高阁的学问,而是解决现实问题、指导人生实践的智慧源泉。经典的价值在于“修齐治平”“自强不息”“知行合一”等跨越时空的智慧内核。因此,读经典贵在精要,重在让这些智慧涵养正气、淬炼思想、升华境界、指导实践。结合当下工作、生活、修身的实际,从中汲取修身之道、处世之道、为政之道、育人之道,把经典智慧转化为做人做事的行为准则。
读书要善用时间,在忙碌时间中“挤”与“钻”。树立自觉,视读书为每日必需,主动列入日程安排,摒弃拖延之念。利用碎片时间,通勤途中、午休片刻、睡前时光,皆可开卷,积少成多,让点滴时间汇聚成知识江河。沉心静气,深度阅读,对抗信息时代的浮躁,培养深度阅读能力。争取每日有一段不被打扰的沉浸时光,精读深思,与作者进行深度“对话”。唯有深度阅读,方能将知识内化为见识与胆识。
“耕读传家久,诗书继世长。”书香是最好的家风,家庭阅读氛围是无言的教化。父母手不释卷的身教,远胜于对孩子千叮万嘱的说教。当阅读成为家庭生活的自然图景,孩子便会耳濡目染,视读书为乐事。这种潜移默化,是养成终身阅读习惯最有效的途径。家庭阅读是传承家风的核心载体,通过亲子共读、家庭读书会等形式,将经典中崇德、向善、孝亲、廉洁、勤俭等价值理念自然融入日常生活,涵养优良家风,使家庭成为品德涵育的温暖港湾。家庭阅读更是联结亲情、促进和谐的纽带。全家共享阅读时光,是高质量的精神陪伴,能增进理解、凝聚共识,抵御不良风气。书香弥漫的家庭,必是明理温馨之家,无数这样的家庭是构成书香社会的坚实基石。
阅读已从私人领域走向公共领域,《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施行,旨在以法治力量推动阅读从“个人选择”转向“全民自觉”。推动读书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是将个体成长融入文化强国战略目标,为民族复兴注入持久深沉的精神力量。这需要我们从“要我读”的被动,转向“我要读”的生命自觉,从追求功利实效转向注重灵魂滋养。让读书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我们应当以赤子之心亲近书籍,让书香陪伴终身,让阅读照亮人生。党员干部更应率先垂范,带头读书修身,以学益智,以学修身,以学增才。当读书真正融入亿万人的日常生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将拥有更为强大的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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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言论
阅读是人类获取知识、启智增慧、培养道德的重要途径,可以让人得到思想启发,树立崇高理想,涵养浩然之气。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学诗可以情飞扬、志高昂、人灵秀;学伦理可以知廉耻、懂荣辱、辨是非。要提倡多读书,建设书香社会,不断提升人民思想境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就能更加厚重深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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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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