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兵役制度的变革特征及其战略考量
□ 何怀远
一段时期以来,在北约持续东扩引发地区安全形势紧张及美国对欧洲安全承诺存在不确定性的背景下,欧洲多国出现恢复或强化征兵制度的趋势。法国计划恢复志愿性质兵役制,瑞典、丹麦扩大征兵范围并延长服役期限,波兰推进全民军事训练计划,克罗地亚重启义务兵役制,德国预留恢复义务征兵的政策空间。这一系列征兵制度调整,超出单纯兵员补充范畴,是欧洲在全球安全格局深刻调整背景下,对自身防务定位、军事体系乃至地缘战略作出的一次深度调适。
多重变革特征
征兵范围与覆盖人群的全面扩容。其核心特征是打破传统兵役群体边界,拓宽兵役覆盖维度、延伸覆盖范围,实现兵员储备从特定群体向全民导向的全方位扩容。冷战后,欧洲国家普遍推行“精兵化”“志愿化”“职业化”兵役制度。近年来,这种兵役制度发生转变。奥地利、塞浦路斯、克罗地亚、希腊、丹麦、挪威、瑞典、芬兰、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等欧盟成员国,也包括不是欧盟成员国的挪威,或继续实行或恢复实行义务兵役制。丹麦、瑞典、拉脱维亚恢复废除多年的义务兵役制度,年满18岁的女性必须与男性一同纳入征招范围,结束了女性仅为志愿役的局面。芬兰等国虽保留男性普遍兵役制,但大幅放宽预备役征召的年龄上限,瑞典将退役军官的服役年龄上限从47岁提高至70岁,要求曾服役满一年的军官,都必须保持“随时待命”状态。波兰脱离传统征兵范畴,提出“全民防御计划”,培训“平民战士”,将兵役的覆盖范围从现役延伸至全民。所有这些制度性调整,核心目的是补齐兵员短板,推动兵役制度从职业军队补充向国家整体安全保障转型。
兵役形式的灵活化与分层化。其核心特征是摒弃冷战时期单一义务兵役模式,构建“志愿优先、强制兜底”的弹性体系,兼顾国防建设刚需与社会接受程度。法国修改了废止近30年的强制性征兵制,恢复以“志愿制”为核心的“全民兵役制”。德国优先推行志愿兵役模式,同时明确在兵员不足时可考虑重启义务征兵。瑞典、立陶宛等国采用登记和筛选相结合的模式,先完成全民兵役登记,再通过体能、意愿等标准筛选入伍人员。这种分层设计既规避了纯义务兵役制可能引发的社会争议,又解决了纯志愿兵役制成本偏高、兵源不稳定的问题,是兼顾社会接受度与国防建设需求的折中策略。
兵役功能从“作战补充”向“国防能力建设”延伸。其核心特征是拓展兵役制度的核心定位,从单纯补充现役兵员,向强化预备役建设、培育全民国防意识的多元方向升级。以往欧洲国家的兵役制度,核心是吸纳和补充现役部队兵员,而此次兵役制调整更注重“预备役建设”与“国防意识培育”双重目标。芬兰、瑞典延长服役期限,核心是强化预备役人员的训练周期,提升战时快速动员能力。克罗地亚重启兵役制,明确将“补充预备役储备”作为首要目标。即便是以志愿为主的法国,也着力鼓励有意愿者在义务服役结束后开启职业军人生涯,同时将兵役与“全民国防教育”紧密绑定,使全民兵役制成为凝聚社会共识的“社会大熔炉”。波兰实施志愿兵役训练计划,重点储备高素质志愿力量。兵役制度的功能延伸,体现了欧洲国家对“现代安全保障不仅需要精干现役军队,更需要充足预备役力量和全民国防意识”的认知升级。
深层动因与战略考量
全球安全格局演变与防务需求升级,是兵役制度调整的现实背景。苏联解体后,华约解散,国际安全格局发生深刻调整。此后一个时期,俄罗斯曾积极寻求与欧洲及北约改善关系,有效缓解了冷战时期的对立态势。美国在全球占据主导地位,北约影响力持续扩张。在此背景下,法国、拉脱维亚、克罗地亚、瑞典、德国等部分欧洲国家先后终止义务兵役制,推行军队职业化改革。但近年来,欧洲地区安全形势发生复杂深刻变化,地区冲突持续发酵,欧盟及北约国家虽投入大量资源,却未能有效突破困境,防务应对能力面临考验。与此同时,美国借机渲染“俄罗斯威胁”,制造俄欧矛盾,刻意推动欧洲内部形成强硬防务共识,恢复、扩充义务兵役制,成为部分欧洲国家缓解安全焦虑、补齐兵员短板的现实举措,其中北欧、东欧及德、法等欧洲大国的调整意愿更为迫切。
安全依附与战略自主的矛盾诉求,是兵役制度调整的关键动因。二战结束后,美苏争霸成为世界格局的主要特征,欧洲成为双方争夺的核心区域。美国通过马歇尔计划深度介入西欧经济发展,借助北约组建实现对西欧军事的全面掌控,这种安全依附格局,并未随着冷战结束和欧盟成立发生根本性改变。为持续巩固对欧洲的控制,美国刻意挑拨欧盟与俄罗斯的关系,北约东扩便是其强化欧洲依附性、维护自身霸权的重要手段。乌克兰危机爆发后,俄欧矛盾彻底激化,欧盟内部分歧日益凸显,美国政府的对欧政策始终以自身利益为核心,存在明显的不确定性,甚至不顾欧盟利益诉求,企图牺牲乌克兰利益拉拢俄罗斯,同时联合日本、菲律宾等国家围堵遏制中国。美国对欧政策的摇摆性,让欧盟深刻认识到安全依附带来的风险与代价。欧洲既难以脱离美国主导的安全体系,又不愿长期处于被动依附地位,“重新武装欧洲”、强化自身防务能力,成为欧盟寻求战略自主、弥补安全短板的必然选择。
霸权主义与集团政治的复杂纠葛,是兵役制度调整的深层根源。历史上,欧洲地区国家林立、格局分散,长期处于分裂对峙状态,各国通过多种方式争夺势力范围,形成了复杂的地缘政治格局。这种历史背景,造就了欧洲国家独特的战略心态。一方面,部分国家仍残留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倾向,一味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忽视国际公平正义和他国合理安全关切;另一方面,单个国家的实力有限,难以独自实现自身战略目标,结盟便成为其维护自身利益、扩张国际影响力的重要途径。然而,集团政治并不能从根本上弥合各国的利益分歧,也无法遏制个别国家的扩张野心,无论是美欧同盟内部,还是欧盟成员国之间,都存在着复杂的利益博弈与立场分歧。在此背景下,扩充军备、调整兵役制度,成为欧盟及其成员国兼顾自身利益与集团诉求、强化自身实力的现实选择,本质上也是霸权主义与集团政治交织作用的必然结果。
引发的地缘格局连锁效应
重塑跨大西洋联盟格局,美欧战略博弈持续加剧。欧洲多国调整兵役制度,已对跨大西洋联盟产生初步结构性影响。当前,欧洲通过扩大征兵范围、强化军力建设,逐步提升自身防务自主能力,正持续削弱其在安全领域对美国的传统依赖,联盟内部长期形成的“美主欧从”权力格局已出现明显松动。与此同时,美欧在北约框架下的利益分歧进一步显现,双方在防务开支分摊比例、武器装备采购倾向、地区地缘战略布局等关键领域的博弈日趋表面化,联盟内部的协调性有所下降。从发展趋势来看,随着欧洲防务自主进程持续推进,美欧之间的战略分歧可能进一步扩大,联盟内部权力结构将迎来更深层次调整。美欧战略角力的常态化,将成为影响跨大西洋联盟走向的关键因素,联盟的合作模式与功能定位也将随之发生相应变化,逐步向更加均衡的权力格局演进。
加剧大国战略博弈,引发地区军备竞赛风险,冲击地区安全稳定。欧洲多国强化兵役制度、扩大军备规模,已产生一定即时影响。一方面,其一系列扩军举措引发俄罗斯的高度关注与警惕,俄欧双方军事对峙态势有所加剧,边境地区军事部署密度提升,直接增加了欧洲地区的安全风险,不利于地区和平稳定。另一方面,欧洲军力的逐步提升,已开始打破北约内部长期形成的权力平衡,法国、德国、波兰等欧洲大国的地缘政治诉求日益突出,对北约框架的协调性与凝聚力形成一定冲击,联盟内部的分歧逐步显现。从发展趋势分析,这种扩军态势若持续,极易引发地区军备竞赛,进一步加剧欧洲地区的紧张局势。同时,北约内部的分歧可能持续扩大,进而对全球地缘政治格局的调整产生间接影响,增加全球安全领域的不确定性。
重塑地缘经济与产业格局,美欧军工领域博弈持续升温。欧洲兵役制度调整带来的直接影响已逐步显现,主要体现为军力建设提速、军工需求激增、博弈日趋激烈、格局加速重塑。随着欧洲加快军力建设,对本土军工产业的需求大幅提升,美欧在军工领域的博弈进一步升温,双方在军工核心技术研发、武器装备采购订单、军工产业链布局等关键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直接冲击了美欧传统地缘经济与产业格局,打破了此前美国主导欧洲军工市场的局面。从发展趋势来看,美欧武器装备普遍存在的技术安全隐患问题,已促使部分国家重新审视对外军工合作布局,加快构建自主可控军工体系的意愿持续增强。这一趋势若持续,将推动全球军工产业格局逐步调整,各国对可信可靠军工合作伙伴的培育力度将不断加大,进而带动全球地缘经济版图与产业分工格局的深度优化,形成更加多元均衡的发展态势。
(作者系国防大学政治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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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如何推动全球南方工业化
□ 陈笑
工业化是全球南方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重要道路,也是全球发展的关键动力。10多年来,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全球南方工业化进展速度普遍放缓。全球南方是否继续走、如何走工业化发展道路成为许多国家的重要关切。当前,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数智技术赋能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全球南方群体性崛起使全球南方工业化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出现新变化,为其创造新机遇的同时也带来新挑战。
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冲击全球南方国家的工业化前景。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不断升温,2024年全球歧视性贸易壁垒数量超过1200项,远高于2020年前的年均200多项。部分发达国家采取了推动在岸化、近岸化、友岸化的措施,扰乱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增加全球经济不确定性、打击全球投资者信心,对全球南方国家对外贸易和吸引外资造成负面影响。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统计,2023年全球对发展中经济体的外商直接投资减少了7%,2024年全球对亚洲和大洋洲、美洲发展中经济体的投资分别减少了3%和12%。尽管一些全球南方国家在地缘政治格局调整中获得一些短期的产业转移机会,但长期来看,高度不确定的国际经济环境将持续影响贸易稳定性,进一步波及投资,不利于大多数全球南方国家的工业化。
数智技术赋能发展,但也给全球南方国家传统比较优势带来不利影响。数智技术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可以帮助全球南方国家的企业连接更广阔市场、提高产品附加值。大数据、云计算可以帮助全球南方国家的企业改进生产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但数智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也使得一些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转变,先进机器人和人工智能在部分领域对劳动力形成逐步替代。2016—2023年,全球制造业的机器人密度翻了一倍多,从74台/万人快速提升到162台/万人。全球南方国家大规模低价劳动力的传统比较优势可能受到影响。
绿色低碳转型给全球南方国家工业化创造新机遇的同时也带来挑战。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导致对关键矿产的需求大幅增加,部分拥有丰富关键矿产资源的全球南方国家获得了推进矿产品深加工的难得机遇。据国际能源署估计,在既定政策情况下,2024—2040年,全球对锂的需求将增长5倍,对石墨和镍的需求将翻一番,对钴和稀土的需求将增长50%—60%,对铜的需求将增长30%。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撒哈拉以南非洲拥有全球30%的关键矿产,到2050年,矿产开采将使该地区国家的GDP提升12%以上。绿色技术创新和应用也使全球南方国家走绿色工业化之路成为可能。然而,全球气候治理促进全球南方国家加速推进产业升级和能源转型,但全球南方国家开发和利用关键技术的资金和人才不足,清洁能源的开发建设能力不够。
全球南方群体性崛起为全球南方国家工业化提供新契机。以现价美元计算,2000—2024年,全球南方经济总量从约7.2万亿美元增长至超过45.8万亿美元,在世界经济中的份额从约20%提升至约40%。全球南方国家积极扩大市场开放水平,对外直接投资规模扩大,日益成为全球南方国家工业产品的重要消费市场和工业投资的重要来源地。以金砖国家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成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节点,对其他全球南方国家工业化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金砖合作机制、非洲联盟《2063年议程》、全球发展倡议、《东盟共同体愿景2045》等全球南方发展合作新机制新平台,为全球南方国家工业化创造新的机会与空间。
在新形势下,推进工业化既有利于全球南方国家增强经济自主性和发展内生动力,更好应对动荡变革的外部环境,也能为全球发展提供更多稳定性和确定性。面对新环境新条件,推进全球南方国家工业化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因地制宜推进工业发展。全球南方国家需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劳动力状况和文化特质等条件,找准在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中的位置,评估新环境、新条件带来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影响,打造能够充分利用和发挥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要在能够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的产业领域和环节开展专业化生产,促进精细分工、拉长产业链,加快形成规模经济,从而使其制造业在区域乃至全球范围内实现最优性价比、获得较强竞争力。不同国家和地区应根据本地的政治制度、社会结构和历史文化,发挥好市场和政府的作用。
把握绿色化数智化机遇。全球南方国家可以利用后发优势,通过引进设备、购买专利、人员交流和吸引外资等多种方式,推动适用性数智技术在纺织服装、电子组装、矿业加工、汽车制造等产业的应用,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附加值。支持全球南方国家开发利用关键矿产和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建立绿色、可及、可负担的能源系统,预防和解决产业污染和碳排放问题,助力其探索绿色工业化之路。
结合产业需要建设基础设施。全球南方国家要根据当地产业的空间布局、产业特性和发展趋势,提前规划和建设与之相配套的能源、交通、水利和信息通信等方面的基础设施。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基础设施的技术标准和建设规模,结合产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基础设施的质量、效率、连通性和数字化水平。在资源有限情况下,可以采取非均衡发展战略,集中资源优先打造产业园区和经济走廊,积极培育工业发展的生态体系,培育具有地方特色和上下游配套的产业集群,融入全球和区域产业链供应链。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球南方国家要持续提高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提高涉企执法的规范性和公平性,有效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努力保持国内政策稳定性,增强产业政策的透明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提振投资者信心。可加大吸引外资力度,建立并增强与当地产业链和商业模式间的联系,促进国际合作互利共赢。主动对接并合理利用国际经贸规则,根据产业发展现状和实际国情,逐步在产权保护、环境、劳动保护、金融等领域实现标准相通和管理相容。
大力提升人力资本。全球南方国家可结合本土产业发展实际,完善教育和在职培训体系。加强通用目的技术领域的教育,并普及计算机、信息技术等数字化基本知识和技能。可借助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技术援助,发挥鲁班工坊等国际职业教育平台的积极作用,依托跨国企业对上下游企业的帮带机制,强化对劳动力的教育和培训。政府、行业组织和国际机构可以加强合作,对全球南方国家的创业青年和企业经营者进行培养,帮助其成长为具有较强机会识别、市场开拓、风险管理和经营能力的企业家。
以开放合作提升产业竞争力。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系,推动减少针对全球南方国家的不合理贸易壁垒,促进发达国家向全球南方国家进行技术转移和产业投资。进一步推动金砖合作机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等发展合作的新平台、新机制高质量发展。全球南方国家要更加注重加强区域内的贸易投资合作,利用非洲自贸区、东盟自贸区、南方共同市场等机制,促进区域市场一体化,打造区域产业分工体系,加强与全球南方国家之间的贸易、投资和技术的梯度互补和互利共赢合作。把工业化作为南南合作的重点,加强全球南方国家之间的产业政策互鉴和发展经验交流,帮助各国走符合本国实际的工业化发展道路。
(作者系中国国际发展知识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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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能源强国建设目标推动“十五五”时期能源市场化改革
□ 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志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这是党中央深刻把握全球能源发展大势、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动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十五五”时期是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必须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统一,纵深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加快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不断提升能源治理体系效能,以体制机制的创新,拓宽能源发展快车道,为能源强国建设夯实制度基础、提供强劲动能。
深化改革破局,我国能源市场体系全面重塑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我国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改革红利不断释放,在体制架构、市场体系、价格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为能源强国建设走深走实筑牢机制底座。
“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能源体制架构基本确立。2015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17年发布的《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我国新一轮电力、油气市场化改革全面启动。经过多年努力,基本确立了“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能源体制架构。在“管住中间”方面,持续完善输配电、油气管输成本监审和定价办法,建立激励约束并重的自然垄断环节定价机制。成立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整合运行全国主干油气管道,加快建设“全国一张网”,引导电网、油气管网等自然垄断企业更加聚焦落实国家战略规划、履行社会责任,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制度持续完善。在“放开两头”方面,能源领域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全面推进,建立了“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发电、售电、油气勘探开发和销售等竞争性领域全面放开,全国注册售电公司数量超5200家,50多家企业进入油气上游勘探开发,天然气销售终端市场参与主体超过3000家,虚拟电厂、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新主体新模式新业态竞相涌现,多元共生的能源行业生态加速建立。
能源市场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初步建成。经过10年探索实践,我国已形成多层次、多品类、多功能的电力市场架构,市场注册经营主体突破100万户,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64%。电力现货市场基本全覆盖,有效体现电能量时空价值。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成,长三角等省间电力互济交易机制发挥重要作用,有效打破省间壁垒。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机制基本建立,电力资源优化配置范围不断扩大。全国统一的“1+6”基础规则体系不断完善,电力市场基础制度更加牢固。煤炭交易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和各区域煤炭交易机构协调发展,形成涵盖全国、区域和地方的煤炭交易平台体系。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保障煤炭市场运行平稳。油气市场“X+1+X”体系初步建立。初步形成上游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油气市场体系,油气资源配置效率持续提升,有力保障油气安全稳定供应。活跃托运商数量增加至上百家,市场活力显著增强。
能源价格机制加快完善。电价改革纵深推进、多点突破。在发电环节,煤电、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市场化,改变固定电价模式,灵敏反映电力供需关系;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保障系统可靠容量的充裕度。在输配电环节,确立“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输配电定价机制,创新单一容量制输配电价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在用户环节,分时电价机制不断完善,引导用户优化用电行为。油气领域价格改革成效显著。健全成品油价格机制,促进成品油价格更好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和国内供需形势变化。稳步推进天然气门站价格市场化改革,天然气市场定价比例超过80%。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稳妥理顺终端气价。完善油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创新实行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一区一价”,促进形成“全国一张网”。煤炭市场化定价机制更加完善。优化煤炭中长期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出台煤炭价格区间调控政策,持续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坚定改革信心,深刻把握我国能源市场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十五五”时期不仅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决胜期,也是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攻坚期。全球能源格局加速重构,能源资源、技术、产业等竞争交织叠加;国内新旧能源体系转换加速,能源供给结构、消费模式、组织方式、市场形态、成本构成等深刻调整。“十五五”能源体制机制改革,不仅肩负着建设能源强国和新型能源体系的新使命,也面临着应对复杂国际形势和适应系统深刻变革的新挑战。市场和价格机制是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的“牛鼻子”,通过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特别是价格信号的引导作用,实现安全保供、绿色转型、经济效率等多维目标的统筹协调,是新型能源体系和能源强国建设的必由之路。
实现高水平能源供给安全需要进一步完善能源市场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能源行业是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的重要稳定器。随着新能源供给比重的不断提高,其随机性、间歇性、波动性特征显著增加了系统运行的不稳定性和复杂性,仅依赖技术或行政手段难以应对,要充分发挥价格信号“指挥棒”作用,推进化石能源的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守牢能源安全的底线。一方面,畅通市场—价格—投资的价值传导链条,引导各类基础性和调节性资源投资布局,筑牢能源可靠供给和灵活调节的根基。另一方面,通过市场机制和价格信号反映真实的供求关系,有效促进能源高水平供需协同,提升能源系统的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
加快能源绿色转型发展需要进一步健全能源市场机制。坚定不移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是建设美丽中国、彰显大国担当不可动摇的战略举措。按照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2035年我国新能源在目前18亿千瓦装机基础上还将再翻一番。保障超大规模新能源接入和高质量消纳,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能源转型的牵引作用。一方面,让体现绿色环境价值的市场和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可持续增长,推动新能源发展方式由政策保障向市场驱动转变。另一方面,通过市场机制合理反映能量供应、可靠性、灵活性等能源多元价值,推动生产消费各环节公平承担系统调节责任和转型成本,激活各类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内生动力。
加快培育能源新质生产力需要进一步优化能源市场机制。新质生产力本质是绿色生产力,也是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能源强国的关键支撑。当前全球正在经历新一轮能源技术和产业变革,我国迎来能源科技换道超车历史机遇期,新质生产力不断催生。供给侧,能源领域加快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演进。消费侧,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绿色氢氨醇等新业态新场景蓬勃兴起,以产消融合为特征的新一轮能源消费革命蓄势待发。系统侧,能源网络等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向多元耦合、智慧灵活、友好兼容方向演进。AI+能源双向赋能,共建产业融合发展新生态。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加速迭代升级,呼唤能源市场机制加快创新,以体现技术先进性和效率优势的价格信号,引导创新资源向关键领域、重大方向集聚,促进科技生产要素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健全完善能源市场和价格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场深刻的体制机制变革,要在能源结构调整、系统安全、经济可承受与社会公平等多目标之间实现动态平衡,重点处理好三对关系。一是统筹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要尊重市场规律、坚持市场化方向,通过能源市场和价格信号反映成本、体现价值、调节供需;也要更好发挥政府在规划、规则、标准、法治中的作用,加强监管,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市场环境。二是统筹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坚持全国统一大市场“五统一、一开放”的基本要求,深化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建设,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下好“全国一盘棋”;充分考虑各地实际,鼓励在统一的制度框架内因地制宜探索市场建设路径。三是统筹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坚持人民至上理念,既要通过市场建设,在更大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系统效率,也要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让能源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企业和百姓。
勇担改革使命,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能源市场化改革重点任务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锚定能源强国战略目标,加快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完善市场价格形成和引导机制,激发能源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为能源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深化电力、油气、煤炭等市场建设,加强跨能源品种市场衔接,加快构建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以高效的资源配置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支撑能源强国建设。一是深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优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实现路径,推动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畅通流动,增强省区间电力负荷错峰、余缺互济和应急支援能力。进一步丰富电力市场品种和功能,推动电力市场体系从“电能量为主”向“多维价值全面体现”跨越。全面建设更好发现价格、调节供需的现货市场,统筹好中长期市场“压舱石”、现货市场“风向标”与辅助服务市场“调节器”的功能定位,打造规范有序、便捷高效的电力零售市场,充分发挥电力市场在支撑实体经济发展、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快油气、煤炭市场体系建设。持续完善“X+1+X”的油气市场体系,健全油气市场交易品种,完善成品油现货市场和原油期货市场,推动上游供气主体多元化,探索建立天然气管网平衡和储气调峰市场机制,提升管网运营效率。优化煤炭市场交易体系,健全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功能,促进多层次煤炭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压实煤炭中长期合同签约方履约责任,促进煤炭市场高效畅通。三是加强各类能源品种市场机制的衔接。完善跨能源品种协同机制,探索构建统一协调的跨能源品种市场体系。推动电力市场与碳市场协同发展,加强绿电绿证市场与碳市场机制耦合。
构建市场主导、价值多元、权责对等、激励相容、公平合理的新型能源价格体系。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新特征和新趋势,深化能源竞争性环节价格改革,加强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完善能源价格治理机制,构建高水平新型能源价格体系。一是深化竞争性环节价格改革。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完善价格传导机制,更好发挥价格信号引导作用。强化电力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不断优化电价结构,持续深化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稳妥有序推动电能量、容量和辅助服务价格由市场形成,健全跨省跨区送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完善零售市场价格机制。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深化天然气门站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二是完善自然垄断环节价格机制。完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机制,促进能源资源跨省跨区流动。优化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结构,逐步理顺不同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完善油气管输价格机制,推动提升管网运行效率。三是完善权责对等的价格传导机制。理顺新型能源体系各类主体的权益责任关系,健全公平的价格传导和成本分摊机制,促进多元主体充分竞争。
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聚焦能源强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新要求,进一步健全能源法律法规体系,完善能源市场监管机制,着力构建多元治理、多方协同、多管齐下的能源治理体系。一是强化能源市场监管。完善能源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确保监管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强数字化、穿透式监管等手段应用,建立健全常态化评估监测体系,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强化能源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构建分级分类的能源信用管理制度,扩大信用监管成果应用范围。二是加强能源价格监管。做好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信息披露,防范市场风险、稳定市场预期。加强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完善电网、油气管网成本监审机制,促进企业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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